没有公告
各处室、公司(厂)、年级:为了进一步搞好师德师风建设,全面提高教职工的整体素质,推动学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,特制定《四川省平昌中学教师“师德八条”》、《 四川省平昌中学教师“十不准”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组织本部门教职工认真学习并在工作中贯彻执行。特此通知
附:1、《四川省平昌中学教师“师德八条”》 2、《四川省平昌中学教师“十不准”》
二OO八年二月二十五日
建议您使用1024*768分辨率浏览本站效果更佳四川省平昌中学 版权所有行政办电话: 0827-6222654 传真:0827-6221071 网站维护电话: 13608246730信息产业部ICP/IP地址信息备案号:蜀ICP备05012313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