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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平昌中学学生奖励规定
四川省平昌中学学生奖励规定
(试 行)
作者:行政办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9-10


    为了激励学习成绩优秀的的学生,鼓励上重点中学、上北大、清华等名牌大学,学校特设以下几种奖励。
    (一)高考进入省前10名奖
    高考进入全省文理科前1—10名的学生,学校分别奖给10万元至1万元人民币现金。
    (二)正招录入北大、清华奖
    高考正招录入北京大学、清华大学的学生,学校奖人民币现金2万元。
    (三)高中复读生高考上第一批本科奖
    在我校复读、当年高考成绩进入省第一批本科线的学生,学校奖给每生人民币现金500元。
    (四)高考进入巴中市文理科前3名奖
    高考成绩进入巴中市文理科前3名的学生,学校分别奖人民币现金4000元、3000元、2000元。
    (五)张家泰奖励基金年度奖
    学年度历次大考试成绩相加排名,初中一、二年级的第1名奖人民币现金100元,高中一、二年级文、理科的第1名奖人民币现金150元。
    (六)学年度优生奖励(不含高三)
    学年度历次大考(初一、初二中期、期末;高一、高二月考)考试成绩相加排名,初中一、二年级各设一等奖1名,奖人民币现金500元;二等奖2名,奖人民币现金300元;三奖奖2名,奖人民币现金200元。高中一、二年级各设一等奖3名(即文科第1名,理科1—2名),奖人民币现金800元;二等奖4名(即文科第2名,理科3—5名),奖人民币现金500元;三等奖10名(即文科3—5名,理科7—12名),奖人民币现金300元。
    (七)参加“弘爱班”考试,进入文科前3名,理科前7名,学生每人奖500元。
    (八)参加中考成绩进入全县前10名,且到平昌中学就读高中一年级的学生,学校奖给学生本人和原就读学校人民币现金500元。
    (九)“弘爱班”实行“奖学金”制度:
“弘爱班”文科、理科第一名,每生每学年奖4000元;文科前2—3名、理科前2—5名,每生每学年奖3000元;文科4—5名、理科6—10名,每生每学年奖2500元;文科6—7名、理科11—15名,每生每学年奖2000元。该项奖限于高中前两年,高三另设奖励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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