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中[2009]8号
四川省平昌中学
关于认真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
各处室、年级、教学班及公司、巡查队、学生公寓中心:
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,也是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第十个年头。根据县委、政府和县委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”的工作安排,经学校党委行政研究,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广泛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。现将活动开展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认清形势,提高认识。
众所周之,邪教通常打着宗教、气功和“科学”的幌子编造歪理邪说,对国家政权和社会稳定威胁极大,因此,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必要性。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就是践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,学校作为先进文化集中传播的场所,我们有义务、有职责尽一份社会责任。
二、整体推进、全面开展。
1、把反邪教警示教育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。建立“邪教一日不绝、教育一刻不止、惩治永不停止”的反邪警示教育的长效机制。
2、把反邪教警示教育与师生爱中国共产党、爱中国、爱中国社会主教育结合起来。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优越性,揭示邪教反科学、反人类、反社会、反党反政府本质特征。
3、把反邪教警示教育与学生法制教育结合起来。通过法制课对学生开展“相信科学、远离邪教”的主题教育活动,各班在接到本通知后,要用两个课时集中对学生进行反邪教教育,要求学生不听、不信、不传。在政治课和其它学科中适时渗透反邪教知识。在教育中,通过开展“小手拉大手”活动,有意识的引导学生向其家庭成员宣传反邪教知识,扩大教育面。(教育内容见附件)
4、把反邪教警示教育与党员干部作风整顿建设结合起来。按照谁主管、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,严格责任追究。通过各种会议向党员、干部开展反邪教教育,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,把教育活动引向深入。各处室领导要带头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,对邪教本质特征要有更深的认识,时刻警示身边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从内心深处憎恨“法轮功”等邪教组织。
5、把反邪教警示教育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。我国现行法律明文规定,参与邪教组织是违法的,2006年我校出台的教师纪律“十不准”明确规定,教职工不准修炼“法轮功”,作为一条禁令,从教育入手,禁止任何人参与邪教组织、有害气功组织、非法社团组织,对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者实行“一票否决”。
6、把反邪教警示教育与帮助、转化工作结合起来。继续把做好该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,不断强化和重视防邪教工作。要对曾经修炼过“法轮功”人员,采取晓之以理、动之以情等有效情感手段,团结、教育、挽救他们,做好教育转化工作,同时还要做好对他们的监控工作,对“法轮功”顽固派,学校态度十分坚决,只要发现一起,决不手软,依法报政法机关予以重惩。
7、把反邪教警示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。通过校园黑板报、张贴栏大力宣传反邪教知识和法律法规,在学校网站、教室文化墙等宣传阵地大张旗鼓地揭批“法轮功”等邪教组织的社会危害性,在师生中营造人人痛恨邪教、人人向邪教说不、人人反对邪教的强大反邪氛围。
特此通知。
二OO九年二月十二日
主题词:学校 反邪教 警示教育 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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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: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 教育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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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平昌中学防邪教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2月12日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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